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以案释法 | 月黑风高夜行盗窃 不劳而获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25-12-10 09:18:18



    基本案情

    赵某到某浴池洗浴时,发现该浴池已经没人经营,于是准备对该浴池实施盗窃,赵某将浴池侧面楼梯下面的房门推坏进入屋内,在浴池经理翟某办公室内盗窃了一件黑色貂皮和一部手机后离开,案发后赃物已起回返还给被害人。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赵某盗窃水貂外套5400元、手机80元,共计5480元。

    法院审理

    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赵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盗窃他人财物不可取,财富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去获取,而不能试图通过做一些不遵守法纪、不符合道德伦理的事来获得。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外出时将家中门窗关好,发现财产损失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文章出处:城子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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