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以案释法 | 退货商品在运输途中受损,怎么赔?

发布时间:2025-12-15 14:54:10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李某在淘宝网购买电瓶一件,后因型号不适合协商退货给卖家。2022年7月,李某将电瓶交由某配货站运输。双方约定好卸货地点,取货方式为自提。李某依约支付运费和包装费,电瓶由某配货站负责包装并运输。后电瓶在运输途中着火灭失,未依约送至卸货地点。

    李某向配货站主张赔偿,配货站称电瓶车到中转站后,委托了另一家运输公司运输到指定地点,途中损坏,应为另一家运输公司责任。双方就赔偿未达成一致,李某诉至法院,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1.本案原、被告已就所运输的货物、运输地点、收件人、货物名称等重要信息作了详细的约定,并已由原告支付了运输费用,双方货运合同签订成立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某配货站并非邮政企业,所负责递寄的包裹并非该法定义的邮件和邮政普遍服务业务,故配货站应当按照托运货物价值予以赔偿。

    法官说法

    公司或个人在邮寄物品时,应当仔细阅读快递公司提供的快递服务协议。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托运单上有没有显著的限制赔偿提醒;2.托运单上的提示说明条款是否违背公平原则;3.物流公司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情形。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城子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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