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词条里,对“责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为两个意义。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如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我对“责任”二字的理解别有一种情怀,试想当你穿上蓝色警服、头顶庄严警徽、肩扛神圣使命时,你会怎样理解“责任”二字,我想很多人都会说,是对人民的责任,是对党的责任,是对法警工作的责任。但是如果真的让一个人、一支队伍做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利诱当前而不动心,又有几人能无愧于“责任”二字那?还是先听听我的小故事吧:
故事一:一天,安检大厅里来了一个精神不太正常的女人,说是要立案要母亲的房子,可是母亲还在世,而且还有几个兄弟姐妹,于是基层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不予立案。她却跟疯了似的闹到了中院,满楼里闹嚷着,还非喊着要找院长拼命,我们几个年轻法警在一边劝阻,可她更加疯狂,用脚飞踹着办公室的门,没办法我们只能上前拉住她的手臂好言劝阻,她突然回头张开嘴就是一口咬在了法警的手上,此时她的亲属都来了,拉开她一看,法警的手指甲已经脱落,鲜血一个劲的往外冒着。
故事二:前不久的一天,随着刑庭法官法槌的敲响,鸡东县徐某等7人故意伤害、赌博、吸毒案开始开庭了,从上午9点整一直开到夜里11点多钟,外面早已经黑静一片。庭审活动结束后,大家把嫌疑人还押到鸡东县看守所。虽然平时到鸡东只要20多分钟的路程,这个时候由于天黑就要走上40多分钟,待顺利将被告人交还给看守所回到院里,已经是半夜的12点多钟,换完衣服回到家里早已经是后半夜了。此时的家人已然进入梦香了,为了不吵醒家人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在沙发睡上那么一会。如果从早上的8点钟到看守所提人开始算起,一天里大家整整工作了17个小时。
故事三:将时针调回到2011年8月的某个清晨4点多钟,这已经是比武集训的第十几个日子了,太阳刚刚露出一点点的光辉,几个身影已经跑在崎岖的山路上,走进一看个个都是汗流浃背,其中两个中年女警早已累的扶不起腰,可还在坚持,一个半月的集训时间里,他们每个人的跑步距离累计都早已超过500公里,擒敌动作练到了上千次,胶鞋坏了一双又一双,有的人练到晚上胳膊抬不起来、有的人跑到脚上起了一个个大水泡、有的人半夜起床背题到天亮……。
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9年安检475000余人、开庭值庭1000余次、押解嫌疑人1500余人次、处置突发事件百余起……工作安全率百分之百, 这些数据虽然有些单调却很实在。烈日炎炎、酷暑难熬中有我们训练的身影,数九寒天、寒风刺骨里有我们执勤的足迹。七台河执行我们风驰而去,沈阳城送达我们两天来去两千公里,勇擒劫匪更不是一时的冲动,因为我们用行动捍卫着“责任”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