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走近人民陪审员】从“门外汉”到“陪审人”,我在法治路上 逐光而行

发布时间:2026-04-27 10:38:25


    编者按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八周年。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司法公正的生动体现,是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桥梁。
    一直以来,鸡西法院深耕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制度改革试点阶段,鸡西中院立足司法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围绕陪审员选任、参审、监督、管理全链条构建工作机制,打造专属管理模式,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第二款三项法条,均吸收采纳了鸡西法院的实践经验,以基层司法实践助力国家立法完善,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贡献了鸡西司法智慧。
    多年来,鸡西法院严格践行法律规定,持续优化选任管理、强化履职保障、拓宽参审渠道、深化普法宣传,充分发挥陪审员民情顾问、矛盾调解员、司法监督员作用,让群众声音融入司法全过程,打通司法便民连心桥,助力辖区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本专栏带大家走近人民陪审员,感受司法为民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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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门外汉”到“陪审人”
我在法治路上逐光而行
    鸡东——马云
    在鸡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的法庭上,国徽高悬,庄严肃穆。审判长身旁,我正襟危坐,目光专注地聆听着一场关于工伤认定的行政案件庭审。原告方情绪激动,代理人言辞恳切。待到合议时,我结合庭审证据与自身对社区民情的理解,清晰陈述:“受害人的行为已偏离工作职责,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要件。法律是平等的,同情不能代替规则。”我的意见,是合议庭裁决的重要考量之一。
    从“忐忑”到“直言”:一场不忘初心的学习悄然而至,时间回溯到2024年。当鸡东县新城社区推荐我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通知传来,我的心情是“激动又沉重”。激动在于能亲身参与神圣的司法实践,沉重在于深感责任重大,怕自己能力不够。
    初入法庭,面对专业的法律术语和复杂的诉讼程序,我曾感到忐忑不安。最开始,我坐在审判台上很紧张,注意力都用在理解流程上,很少发言。评议时也多以附和为主,生怕说外行话。
    我开始利用一切业余时间“恶补”法律知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被翻得卷了边,常用的民法典、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文,我反复研读、做笔记。从一知半解到逐渐入门,从不敢开口到敢于发问、发表独立见解,我完成了从“旁观者”到“实质参与者”的关键跨越。学习让我有了底气,法律给了我准绳。
    于“情理”中见“法理”:一名陪审员的担当与坚守,人民陪审员并非“陪而不审”。在两年多的履职中,我先后参与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每一次接到开庭通知,我都提前妥善安排社区工作,早早赶到法庭翻阅卷宗,做到“心中有数”。
    我将社区工作中积累的群众工作经验带入法庭,更注重从社会公众认知和常情常理角度分析案件。在一起合同诈骗案中,被告是一名高学历的女大学生创业者,却因诈骗多名业主装修款而站上被告席。合议时,我在同意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也深切感慨:“本是施展才华的大好年华,却因走错路毁了前程。普法教育,特别是对年轻人的法治引导,太重要了。”
    从“法庭”到“街巷”:一颗法治种子的播撒之路,人民陪审员的经历,极大地丰富了我作为社区工作者的内涵。法庭成了我最好的法治课堂,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转化为我向居民普法的生动教材。参与庭审让我系统学到了许多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这些知识反过来又极大地助力了我的社区工作。
    在社区宣传民法典、开展反诈、禁毒普法时,我不再是照本宣科,而是成了“故事讲述者”。入户走访时,我会结合陪审中遇到的真实案例,提醒居民:“那个装修诈骗案提醒我们,签合同一定要看清条款、核实对方资质、保留好付款凭证。”“接到可疑电话要求转账,一定要多核实,就像我们在庭审里看到的,很多受害人就是一念之差。”“那个工伤认定案说明,在工作中依法依规操作、保留证据,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我用居民们听得懂的语言,把抽象的法条讲具体、讲生动,有效提升了社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
    这份荣誉属于所有坚守在陪审岗位上的同仁,国徽下的座位,意味着一份沉甸甸的托付。我会继续学习,更好地发挥桥梁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的,不仅是法律的刚性,还有法治的温度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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