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喜报丨中国侨联推荐!鸡西涉侨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发布时间:2026-04-29 10:49:36



    近日,在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指导、严格把关下,由鸡东法院与鸡东侨联调解的《某灌区总站与王某等 96 户侨胞供用水合同纠纷调解案》,由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推荐,上级法院层层审核、选送,成功入选最高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入库编号:D2026-771-1-094-001)。系鸡西法院第四篇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的典型案例,案例库编报工作稳居全省法院第一梯队。

    入库编号

    D2026-771-1-094-001

    某灌区总站与王某等 96 户侨胞供用水合同纠纷调解案

    ——“法院+侨联”联动化解涉侨拖欠水费纠纷

    关键词

    民事 供用水合同纠纷 欠缴水费 涉侨纠纷 “总对总” 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示范调解+批量化解

    基本案情

    某灌区总站负责向王某等侨胞所在朝鲜族村屯提供农田灌溉用水。双方因供用水合同履行、欠缴水费、滞纳金等问题产生纠纷。某灌区总站经多年催收欠缴水费无果,遂将王某等 96 户侨胞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受理后,认为该系列供用水合同纠纷民生属性强、当事人均为侨胞,且除了此次诉至法院的 96 户,还有 102户欠缴水费侨胞尚未被诉。法院立足本地区侨情实际,向双方当事人讲解通过调解解纷的优势,经当事人同意后,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侨联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侨联开展先行调解工作。法官与熟悉朝鲜族方言的侨联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开展如下调解工作:

    一是建立侨胞联络台账,高效对接破解沟通难题。调解小组实地走访了解到,涉案农户均远赴韩国务工,农田多为留守老人耕作,而老人对供水缴费时限、计费标准及相关政策不知晓,导致未能按期履行缴费义务。某灌区总站无法精准联系到当事人,导致多年催收无果,进而引发诉讼。于是,调解小组对接村委会、村级组织,全面了解涉案侨胞信息、常住亲属联络方式及境外务工去向,逐人建立联络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考虑到与涉案侨胞存在时差、语言等现实阻力,侨联调解员灵活采取错时联络、跨境通话、微推送、亲属转达等方式告知案件进展,引导侨胞充分表达诉求。经充分调查,调解小组在短时间内厘清争议焦点为水费核算依据、水价调整合法性、滞纳金计收标准、供水服务履约责任。

    二是法侨联动精准施策,首案先行树立解纷标杆。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后,调解小组选取 8 件具有典型性的纠纷作为示范调解案例,以此作为破突口,为后续批量纠纷化解提供指引。一方面,从“法”入手,指导法官向王某等侨胞解读《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逐一核实水价调整的官方批复文件、滞纳金计算的合同依据与法律规定,逐条梳理供水合同项下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在多元解纷案例库检索相似案例开展释法答疑,为王某等提供调解方案指引;另一方面,以“情”共鸣,侨联调解员充分发挥乡情、侨务优势,使用朝鲜族方言快速拉进与王某等侨胞的距离,积极协调某灌区总站逐户核实用水记录、核对计费台账,对存在误差的账目及时修正。对于侨胞、侨眷的实际困难与合理诉求,逐一记录、逐项反馈、全程跟进。调解小组逐步将双方争议从“对抗式”引导至“协商式”,最终,双方就欠缴水费金额、收费标准等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某灌区总站予以免除滞纳金,8 户侨胞当场主动缴清欠缴水费。

    三是开辟线上绿色通道,案例示范促推批量化解。在示范案例成功调解后,法官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剩余 88户侨胞开通跨境线上调解绿色通道。以示范调解为范本,公开收费标准、核算依据及调解方案,释明法律后果。对供水缴费等共性问题,统一尺度、批量快处;对特殊困难家庭,实行“一事一议”,定制“分期缴费、限时履约、不间断供水”的柔性方案。侨联调解员全程协助境外侨胞完成身份确认与签字,确保协议规范严谨、合法有效。最终,参照示范案例,某灌区总站与 88 户侨胞达成一致意见,其中 23 户订分期履约的调解协议,65 户当场缴费,某灌区总站撤回诉。

    四是巩固深化解纷成果,调解回访提升治理效能。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与侨联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调解回访”以案释法活动,向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发放示范调解案例,针对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合力引导尚未进入诉讼的 102 户侨胞主动履约。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统筹、调解小组的指导下,人民调解员参照示范调解,成功化解剩余 102 户涉侨胞供水合同纠纷,且全部缴清欠缴水费。同时,法院向水利部门提出建议,推动收费、服务、流程公开透明,从源头预防同类纠纷再次发生。

    处理结果

    96起涉侨供水合同纠纷全部调解成功。其中,8 户示范调解的侨胞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缴清欠缴水费;65 户侨胞当场履行缴费义务;23 户困难侨胞签订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农户累计缴纳欠缴水费 199726.50 元。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654 条、第 656 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侨胞未按约缴纳水费引发的系列供用水合同纠纷,涉民生领域,且涉及侨胞较多,既关乎农户耕作生产,也影响供水单位的正常运营。本案中,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侨联“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与侨联联合开展化解。其中,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搭建线上调解绿色通道,构建“跨域直通、全时无障”的远程解纷桥梁;侨联调解员发挥熟悉侨情、双语调解等优势,通过精准化法理释明、专业化政策解读、人性化情感疏导,有效纾解当事人对立情绪、弥合各方利益分歧。调解过程中,通过“示范调解+批量化解”工作机制,先行选取典型案件开展示范调解,引导形成合理预期,为批量调解提供有效指引,促推纠纷高效化解。针对未诉纠纷,法院与侨联主动深入田间地头, 将回访现场变为“法治课堂”,指导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的人民调解员参考示范调解,成功化解潜在 102 户纠纷,做到“调解一批、化解一片”,既保障了民生供水与灌区运营,又切实维护了侨胞权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推荐部门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黑龙江省鸡西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黑龙江省鸡东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鸡东县人民法院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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