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走在前列 | 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人民法庭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6-05-28 10:48:01


全国首批
“枫桥式人民法庭”
鸡东县人民法院
鸡林人民法庭

    为了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人民法庭入选。
    近年来,鸡林人民法庭始终致力于维护民族团结,善于运用朝鲜族民俗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朝汉双语”家事审判品牌在全国叫响,做百姓听得懂的双语法官,做实定分止争,做实指导调解,守护法理情,浇灌民族团结之花。以一腔赤诚,铸牢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一身担当,守护万家和谐。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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