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霞,女,汉族,198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现任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13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工作在民商事审判第一线,2017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2年因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表现突出被通报表扬,2023年获得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23年、2024年度获得嘉奖,2024年度荣获鸡西好人。
先进事迹
一、坚定信念,不忘初心
李凤霞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她能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她曾审理的两起因工伤赔偿金的给付问题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劳动纠纷案件,经过仔细研习卷宗、与当事人多次沟通,了解到受伤职工急需赔偿款进行二次手术,为了让受伤职工能够尽早得到治疗,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多次向当事人分析利害关系,讲解法律知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两起劳动纠纷案件均成功调解,受伤职工收到全部赔偿款。他们给李凤霞发来短信,内容简短确真挚“李法官,赔偿款我全部收到了,感谢您对案件的付出,您是人民的好法官。”
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工作中李凤霞刻苦钻研司法理论,用专业辨法析理,用责任书写忠诚,把公正执法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近三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00余件,无错案及超审限案件。在审理大量案件的同时,还承担市营商环境的填报工作及破产平台的数据整理。作为破产专班的一员,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本市破产工作薄弱的基础上攻坚克难,参与指导两级法院妥善审理各类型破产清算案件,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大幅提升,撰写的省水产煤矿反面案例、参与制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办法、组织落实成立全省首批地市级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等多项工作获得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和表扬。
三、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面对破产审判领域硬仗,她认真研读专业书籍,一路探索一路前行。印象最深的是一起执转破案件,因破产企业系执行不能的僵尸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拖欠的职工债权数额较大,涉及债权人人数较多,矛盾纷繁复杂,破产企业无力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管理人履行调查、管理等职责的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够,案件审理压力极大。但李凤霞勇于面对困难,积极沟通协调,多次到破产现场,督促管理人做好工作,“灵活处置财产”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对破产财产进行实物分配,最终职工债权清偿率近100%,既息化了社会矛盾,节约了诉讼资源,也使破产程序的价值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受到了债权人及债务人的一致好评。
这就是李凤霞,凭着一股韧劲和钻劲,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前行,逆势而上。她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工作的无限热情,在司法事业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法官初心,实现着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