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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鸡西、农垦、林区中院联合召开“雷霆2026”之“春雷护耕”执行行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6-07-21 09:12:29


2026年7月17日,鸡西中院、农垦中院、林区中院联合召开“雷霆2026”之“春雷护耕”执行行动新闻发布会,集中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鸡西中院执行局长刘文辉、农垦中院执行局长李强、林区中院执行局长邢锴依次发言,分别介绍各院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并围绕相关工作回答记者提问。黑龙江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闫晓峰参加发布会并作总结讲话,鸡西融媒体中心到场参与发布会。

发布会上,三家中院先后通报辖区“春雷护耕”专项执行行动整体推进情况。行动期间,三地法院共计执结相关案件2657件,执行到位4.05亿元,司法拘留62人,审计8次,搜查15次,悬赏29人次,限制出境10人,对34人处以罚款合计46.33万元,宣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2件3人,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攻坚成效。发布会设置媒体提问环节,媒体记者围绕善意文明执行落实、特色执行举措、跨区域联动机制优势等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现场提问,三家中院执行局局长逐一细致作答,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疑惑,通过问答交流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执行工作、理解执行难点、支持执行行动。

闫晓峰对三家中院联合开展“春雷护耕”执行行动的创新做法与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立足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大局,从统一执行标准、健全长效联动机制、深化善意文明执行、提升案件攻坚质效、做实司法普法宣传、压实工作责任六个方面,对下一步跨区域执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三地法院持续深化协同执行、做实涉农司法保障指明工作方向。

此次三家中院联合召开发布会,是打破地域管辖壁垒、整合执行资源、构建跨域协同执行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为精准高效开展涉农专项执行行动筑牢机制基础。下一步,三家中院将深入学习贯彻省法院工作部署与本次发布会精神,持续深化跨区域协同联动机制建设,补齐工作短板、凝聚攻坚合力,全力守护农业生产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提问: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法院是怎样把控强制执行力度,同时兼顾春耕生产需求、体现司法温度的?
    鸡西中院执行局长刘文辉回答:平衡好强制执行力度、保障春耕生产与体现司法温度之间的关系是我们本次涉农执行专项行动坚守的核心办案原则之一。首先,针对恶意逃废债务、抗拒执行、阻碍春耕生产的失信被执行人,我们坚决用好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守住执行刚性底线;其次,立足农业生产季节性特殊属性,严禁简单粗暴办案,对被执行人是涉农经营主体、农户的,审慎采取查封生产农具、冻结春耕周转资金、扣押耕地农资等影响正常农业生产的强制措施,采取活封活扣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执行行为对春耕生产的影响。简单来说,就是对恶意失信被执行人从严惩戒、刚性执行,对正常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涉农主体柔性办案、给予一定宽限期,充分体现法律刚性要求与善意文明执行的有机结合。
    记者提问:
    本次农垦、鸡西、林区三地法院建立跨区域联动执行机制,相较于以往单一法院执行模式,最大的突破和优势是什么?下一步将如何固化该机制?
    农垦中院执行局长李强回答:以往执行工作中,跨地域案件普遍存在线索核查难、力量调配弱、惩戒衔接慢、协同效率低等痛点,被执行人极易利用地域壁垒隐匿财产、规避执行,是长期制约执行质效的难点问题。本次三地法院联动执行机制的落地,核心突破就是打破了行政区划和司法管辖壁垒,实现了执行资源全域整合、执行举措全域联动、执行震慑全域覆盖。通过力量互通、线索共享、案件联办、惩戒同步的工作模式,有效解决了单院执行力量有限、跨域协作流程繁琐、失信惩戒力度不足等问题,大幅缩短了跨域案件办理周期,让规避执行、异地逃废债务的行为无处遁形。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固化、细化联动机制,推动协作模式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三家中院定期通报执行工作情况、研判疑难跨域案件、交流办案经验;二是完善线索快速移送、力量协同支援机制,实现异地财产查控、强制措施适用、悬赏公告发布无缝衔接;三是统一执行标准和惩戒尺度,联动推进失信曝光、联合惩戒、打击拒执工作,持续放大跨区域执行叠加效应,全方位提升跨域执行工作质效。
    记者提问:
    本次执行行动,林区法院专门将涉林案件列为重点攻坚类型,林区涉林纠纷关系到生态保护与林业群众切身利益,请问,在办理涉林执行案件时,林区法院采取了哪些特色执行举措来守护林区生态安全?
    林区中院执行局长邢锴回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林区生态是我们的核心资源,本次专项行动把涉林执行作为特色重点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执行,多措并举破解涉林执行难题。 第一,建立涉林案件专属台账。全面梳理林地承包欠款、非法占地生态赔偿等案件,逐案标注林地位置、林木资产情况,联合林业局森调队、林场所开展联合摸排,精准掌握涉案山林、林木现状,杜绝擅自采伐、侵占林地行为。 第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规范涉案林业资产处置。针对拒不履行生态修复赔偿的被执行人,依法查封其林业收益,强制督促履行补植复绿、赔偿损失等义务,实现 “破坏必修复、损失必赔偿”。第三,刚柔并用化解涉林矛盾。对恶意侵占林地、隐匿财产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高、失信曝光、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林场职工、林农等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组织社区、林场多方调解,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兼顾群众生产生计。 第四,执行与普法同步推进。在林场、村镇现场执行时同步开展林业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树立林地权属、生态赔偿法律意识,从源头减少涉林执行增量案件。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法林联动执行机制,常态化攻坚涉林积案,以强有力的司法执行筑牢林区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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