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梨树法院为民“办实事”热心帮扶温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4-05-22 09:27:44


    梨树区法院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以为民“办难事、办实事”,真诚的服务赢得民心。

    孙某、李某的儿子被交通肇事的被执行人杜某当场撞死,法院依法判处杜某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孙某夫妇28万余元,因逾期未履行,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全面调查了杜某的家庭财产情况,查明杜某只有家人只有在居住的一处农村平房和8亩耕地,本人及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没有大额存款,因需要给被执行人家属保留基本的生活资料,加之房屋与耕地均为农村集体土地,无法进行拍卖,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后,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多次找到杜某妻子作其思想工作,最终执行回1万元,后因被执行人却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止执行。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再一次对正在服刑的被执行人杜某及其妻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却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同时,执行干警了解到孙某无固定工作,仅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妻子李某身体三级残疾,无生活来院,两人生活极其困难。面对这样的情况,干警们纷纷慷慨解囊,集资捐款了5000元,以垫付执行款的名义交给了老两口。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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