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日前,采取有效方法执结四起涉民工工资案件,保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
申请执行人王永柱、宋洋等四人2013年都在哈尔滨市宏弢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打工。四人打工结束后,总计一万多元的工钱却迟迟没有给付。四人家庭生活都比较困难,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分别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哈尔滨市宏弢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工资。可是被执行人还是拒绝给付。2014年2月,他们到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看到申请人衣衫褴褛,脸上全是疲惫和无奈。执行人员的心被揪紧了。他们立即到被执行人的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公司领导进行了训诫:“农民工背井离乡,赚了几个辛苦钱,迟迟拖着不给,首先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现在是法制社会,你们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是违法,知道吗?我们会把你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们以后在投资等方面会有信用问题,影响你们企业的发展”。一翻话说下来,公司领导又愧又急,说“千万不要给我曝光,我马上给钱!”
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工资,非常敬佩法院的执行效率,执行人员对又帮助弱势群众解决了难题而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