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于提高调卷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今年所调案卷平均仅为十天,确保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分清职责,落实到人。鸡西市中级法院和各基层法院本着方便迅捷的原则指定由立案庭一名同志为专职调卷责任人,负责接收上报卷宗工作。对于已归档的案件,在接到上级法院调卷函后,调卷人及时到档案室调取案件,并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对卷宗在业务庭尚未归档的案件,调卷人及时向有关业务庭发出调卷通知,限期移交卷宗,并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对下落不明的案卷,调卷人责成有关责任人及时写出书面说明,报本院立案庭和上级法院。调卷责任人负有催卷及追查卷宗下落的职责,不得以职责不明为由互相推捼,贻误调送卷宗时间,另外,我院对敷衍塞责、调送不力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予以通报。
二、严格登记,做好交接。针对以往两级调卷工作较混乱,经常出现调卷,转卷没有登记,造成卷宗丢失或下落不明的严重后果。中级法院及时规范调卷制度,要求调卷人员每次调卷时必须有调卷函,要求调卷函填写内容准确,全面,一案一函,并由经办人和立案庭庭长签字。在调卷过程中应当保证各个案卷交接环节签收手续准确、完整,严守审判秘密。凡出现卷宗数量差错及丢失卷宗的,应以签收手续为依据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明确要求,规定时间。对于不同的案件调卷时间有不同的要求,对于最高院调取我院和基层院的全部卷宗时,中级法院院要求各基层院报送卷宗的时间为七日;对于申请再审案件的调卷,中级法院要求各基层院报送卷宗的时间为十五日。各基层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涉案材料报送我院。如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报送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本院。
无规矩不成方圆,中级法院通过制订了相应的调卷制度后,从根本上解决了调卷职责不清,调卷时间过长,迟报,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审判工作及时,有序的进行,避免了当事人申诉难等问题,树立了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