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宣判了鸡冠地区首起高科技盗窃案。被告人手持车锁干扰器,专盗车内财物,被判处盗窃罪,获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通过网购汽车干扰器,尾随轿车车主,在对方锁车前打开干扰器,使遥控车锁器失灵。利用一些大意的车主不检查车门是否锁好就离开的可乘之机,进入车内盗窃财物。被告人在2013年9月至10月期间,就盗窃作案六起,盗窃财物总价值人民币85710元。
案件审结了,却也给人民留下了警示,案件的主审法官给广大车主提出几点意见:一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提车后,注意查看周围10-20米范围内有无可疑人员;二是确认车门锁好。遥控车锁器锁车后,一定用手开一下车门,确认车门锁好后再离开;三是不要放置贵重物品。下车后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务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