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结婚需包容 离婚需理解

  发布时间:2014-06-18 10:15:25


    近日,恒山区法院柳毛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结婚不到2个月,便因琐事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结婚时男方给予女方十万元的结婚费用,除了花销之外还剩余7万元在女方(被告)手里,男方(原告)因女方(被告)不退还剩余的7万元,以此为由到恒山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原被告双方来到柳毛法庭后,女方(被告)就是不同意返还剩余的7万元钱,经过法官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最后双方达成了离婚和解协议,由女方返给男方6万元,使得很僵的离婚关系,双方互相理解后得以平静处理。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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