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耐心调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发布时间:2014-07-15 09:07:11


    鸡冠区法院西郊法庭公开审理一起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由副庭长王爱华主审,庭长王北松担任审判长为案件把关,5名庭审监督员组成庭审监督团对庭审程序进行监督。

    张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由东向西行驶时,在超车过程中,与对向行驶由王某驾驶的超速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张某、王某及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宣某等6人不同程度受伤。经认定,张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宣某等6人无责任。经了解,张某是被雇佣的司机,其驾驶的车辆为郑某所有。原告受伤后被送到鸡西矿业集团总医院住院治疗42天,经诊断左肱骨粉碎性骨折,医疗费27248.24元。原告诉讼来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庭审中,法官从定纷止争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礼,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成当事人对赔偿数额达成协议。

    庭后,当事人对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同时,法官耐心、为民的工作态度也得到了庭审监督员的肯定。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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