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民事审判调解工作“不拉空儿”

  发布时间:2012-11-20 06:10:00


    一、以全程化调解输送和谐。将调解理念贯穿诉讼全过程,采取庭前、庭中、庭后三段式阶段性调解,使调解工作“不拉空儿”。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即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避免当事人在签收法律文书时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抵触,引导当事人正确看待诉讼,同时抓住有利时机,及时、准确了解案情进行调解。

    二、以递进式调解疏导情绪。若庭前调解未达成协议,则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及纠纷产生原因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最佳着力点,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解、文书送达等阶段继续实行全程化、逐环节、多层次的调解,力争实现息诉止争,将矛盾纠纷降至最平稳化,即便当事人之间已无调解可能,也努力把当事人的对抗情绪疏导好,尽可能的促使当事人理性接受裁判。

    三、以艺术型调解春风化雨。首先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引导,促进当事人双方明辨是非,改变固执心态;其次加强交流沟通,深刻剖析,找准双方“底线”、找准双方争执点,有理、有力、有节地开展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并把“耐心听、用心想、尽良言、善决断”作为进行调解的基本要求,力促当事人握手言和。(根据鸡冠区法院供稿整理)

责任编辑:马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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