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未成年犯罪过程中,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对于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把帮教的责任推向社会,而是将帮教作为审判工作的延伸,积极做好审判与帮教的衔接工作,将帮教工作延伸到缓刑执行阶段。在少年法庭的审判实践中,仍有一部分未成年人会重新犯罪。针对这一问题,少年法庭坚持定期到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罪犯的家庭、学校、社区考察,定期召开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座谈会,检查和强化其所在社区和家长的监护责任,把矫正教育工作延伸到缓刑执行的各个阶段,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罪犯的动态,督促其自觉遵守刑法和社区矫正部门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其监督教育,认罪服法并积极改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