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开展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为认真解决“六难三案”问题,转变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执结一批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和其他执行积案,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推进专项执行活动有序开展。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执行案件底数的清理登记,院长负总责,执行局局长负责数据核查工作,坚决杜绝故意瞒报执行案件数据情况发生。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要准确掌握案件动态,及时向院长汇报,针对具体案情制订个性化的执行方案,对清查出来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的案件均实行合议执行制,杜绝随意和不规范行为。
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建立立、审、执配合机制,促进审判和执行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审查的力度,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及时采取措施加快执行;在合法的前提下,及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提高案件执结率;对有条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特别是赖账者采取在媒体上曝光,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形式促进执行工作。
三是规范执行行为。明确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标准,统一执行案由和案号排序标准,统一执行的结案方式和标准,避免应立不立,体外循环和弄虚作假。强化执行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提高,严格遵守执行工作纪律,确保案件程序合法、方式方法妥当、执行行为符合司法礼仪,坚决杜绝滥用警械器具等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避免因执行不当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四是讲究执行艺术。积极探索和谐执行,坚持文明执行,尽最大努力做好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和解工作,提高执行工作效果。执行中,灵活采用执行工作措施,方法因案而异,措施因案不同,途径因时、因地各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执行听证,查明主要事实,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
五是加强新案执行。执行工作中要做好统筹兼顾,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避免因工作强度大造成的消极厌战情绪,要一手抓积案集中清理,一手抓新案执行,防止形成新的积案,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