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法院:“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审理

  发布时间:2014-08-25 10:59:55


    8月19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鸡西监狱公开开庭审理由鸡西监狱提请的罪犯张某等九名罪犯的减刑案件。该九名罪犯均为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中规定的“三类罪犯”,其中一人为金融诈骗类犯罪,其余八人为职务犯罪。庭审邀请五名政协委员到庭监督。

    庭审中,罪犯本人陈述了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表现,执行机关出示了《罪犯减刑审核表》、《监狱提请减刑建议书》、《罪犯改造质量综合鉴定表》、《罪犯计分考核情况综合表》、《罪犯评审鉴定表》、《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征求检察机关意见书》等证据材料,检察机关发表了检察意见。所有案件均通过质证、认证、罪犯陈述等环节,充分保障了诉讼各方的诉讼权利,庭审程序公开透明。

    法庭向参加旁听的政协委员印发了《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监督评议表》,各委员对照评议表中各项指标,现场对庭审活动打分,并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此次开庭审理是对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精神的贯彻实施,也是对我院《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程序规定(试行)》的一次全面检验,同时也为我院将来开庭审理“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积累了经验。

责任编辑:尹丽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