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读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以下法庭秩序......”随着书记员杨丹清晰的声音回荡在院子里,时间定格在2014年8月20日下午13:35分,恒山区人民法院红旗法庭敲响了巡回审判第一锤,本次巡回审判红旗法庭把法庭开到了小恒山当事人家中,直接面对群众,通过庭审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本次巡回审判的是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恒山法院红旗法庭为方便当事人、减轻诉累,同时,由于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近年来非常多,原、被告双方本是血浓于水的亲人,但却因物质利益之争对簿公堂,看着令人心痛,也正是因为这类法定继承纠纷的多发性, 进过慎重思考,法庭审判人员决定将这起纠纷的庭审开在当事人家中,同时特邀小恒山村委会书记为人大代表进行现场旁听,扩大宣传范围,力求通过一起案件,实现“审理一件、化解一类、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起到以点带面广泛宣传的教育意义。
8月20日下午,气温足有30几度,炎炎烈日,声声犬吠衬托着法庭庄严肃穆的气氛。庭审法官不顾天气炎热,耐心地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详细询问、了解案件的事实,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组织庭审,同时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知识的宣传,使案件的当事人对纠纷都有正确的法律认识。
由于本次公开审理的案件是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都是有浓厚血缘关系的亲人,经过法官的耐心讲解,原、被告双方都能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亲情重新被唤醒,原、被告双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以调解方式结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满意效果。
恒山区人民法院红旗法庭巡回法庭给人们带来了全新感受,从“坐堂办案”到当事人家中“巡回审案”,服务更加主动了,不仅使个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同时给当地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