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建立对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案件及庭审、裁判文书全程评查机制,实行重点评查、动态管理、全程监管,对重点案件评查结果,提交审委会集中“会诊”。以“评查纠错”为切入点,跟踪问责,限期整改。
一是强化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改判案件和信访案件重点评查,由审管办牵头,由承办人进行自查,组织评查组成员全程评查,分析原因,找准“病灶”根据《错案追究办法》进行甄别,确定案件承办人的责任。对被市中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了评查认定,通过审委会确认的差错案,及时对承办人及承办庭进行问责。
二是强化庭审评查。从庭审效率、合议功能、庭审质量三个方面加大评查力度,制定《庭审规范化细则》,采取常规评查与抽样相结合,由审管办定期组织庭审评查,采取一案一评一表,分别以积分方式对审判人员中的程序操作、言行举止、庭审能力、秩序保障等方面进行评查,院领导组织政工科、审监庭成立考评组,参与庭审旁听,对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质证等12个方面进行考评,各审判庭对考评庭认真准备,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对案件证据当庭认证、质证,驾驭庭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三是强化裁判文书评查,通过组织对176份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并对评查中发现的46个瑕疵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16份优秀裁判文书进行展评,促进案件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