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假释案件

  发布时间:2012-11-27 09:03:54


    今年以来,鸡西中院面对减刑、假释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对法庭布置、庭审步骤、罪犯权利保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近日,鸡西市中级法院在鸡西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假释案件,鸡西市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庭审和监督,鸡西市人大法工委、市委政法委执法室、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参与了庭审监督,鸡西监狱民警和罪犯代表共计20余人参加了旁听。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检察机关、执行机关和罪犯本人的充分辩论,以及罪犯的最后陈述等环节,全面审查罪犯的改造表现,确定其是否符合假释条件。整个审理过程合法、有序、公开、透明,得到市人大法工委、市委政法委领导、执行机关、新闻媒体和罪犯的好评,认为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能够推动刑罚执行程序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教育罪犯悔过自新,有利于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通过此次庭审,初步检验了《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的可操作性,为鸡西中院今后进一步加大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力度积累了经验。

责任编辑:马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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