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中院:法官悉心调解 夫妻和好如初

发布时间:2014-09-19 14:45:54


    “……非常感谢张法官,……”,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内传出一个沙哑的男声。走近便看到一高个男子紧握民一庭张晶法官的双手,泪痕满面,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旁边一老人怀里抱着的十八个月大的可爱小男孩正懵懂地看着这一切。

    9月19日,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张晶作为主审人开庭审理一起离婚上诉案件,因此她比平时早半个小时来到单位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她坚信这个案件当事人能够通过调解重归于好。这个案件分到她手中后,她仔细阅卷,通过阅卷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因生活琐事而起诉离婚,并且该夫妻育有一个仅十八个月大的婴儿。初为人母的她,每每想到夫妻离异对孩子带来的巨大伤害,都感到非常痛心。因此,她在开庭前做了大量的工作,多次约见当事人了解情况,决心将这个案件调解和好。

    开庭中,张晶法官寻找一切可以调和的理由,进行说和做调解工作,正在调解的艰难时刻,她默默看着孩子奶奶怀里可爱的孩子,眼泪忍不住落了下来。夫妻看到法官流下眼泪,脸上也露出了愧疚。这时张晶法官内心又燃起了调解的希望,她抓住双方的心理,真诚地夸赞着他们的孩子,描述着他们幸福的将来,给他们将来的生活鼓劲打气。在法官的感染下,夫妻双方终于重归于好,同意回家继续生活。也就发生了开始看到的那一幕。

    其实法律不是抽象冰冷的条文,只要在每个案件中,运用技巧和适当的方法,做到情、理、法的有机统一,用心去调解,换位为双方当事人思考,真心为当事人解决纠纷,就能真正消除当事人的思想疙瘩,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尹丽波    

文章出处:鸡西中院 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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