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小王夫妇为了一件事频繁吵架,小王本来是好心给朋友帮忙,没想到,如今不但惹来一身官司,还落的妻子一身的埋怨,一座价值十五万元的房子,明明自己已经接手八年了,为什么现在,法院又把他判给了别人呢?
小王身上发生的一切,还要五年前说起。2006年的一天冬天,小王在家正在帮妻子给孩子洗澡,突然,门铃响了,小王心想,这么晚了,能是谁呢,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发小小张,“呦,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小张说,“哎呀小王,我这单身汉在家闷得慌,找你来聊聊天。”聊天?小王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虽说二人是发小,但自从自己成了家又有了孩子后,与朋友联系少了,与这小张也有大半年没联系了,怎么今天突然来聊天呢。不过来的就是客,请吧。小王给小张倒了杯水,二人就聊了起来,从小王结婚前一直聊到二人小时候。天色越来越晚,可这小张一直没有要走的意思,小王的妻子说:“小张,改天我做饭请你来家里吃饭吧,今天天色不早了,孩子要睡觉了。”小王抬头一看,十点了!虽然小王的妻子已经下了逐客令,可小张并没有要走的意思,看着小张欲言又止的样子,小王觉得,这小张肯定是心里有事,果不其然,这时候,小张吞吞吐吐地向小王说出了一件事。
小张说:“王哥,我前一阵不是开了个餐馆么,刚开始名气没打出来,流动资金有点紧张,想找你借点钱。”“借钱?借多少。”小张慢慢伸出了一个巴掌,五千?不,五万。不知为什么,当小张说出这五万的时候,空气好像一下就紧张了,小王想,五万,我这普通打工族哪有这五万闲钱。本来二人聊天这么一个友好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尴尬起来,还是小张打破了僵局,他说:“王哥,我知道你也是挣死工资的,家里刚添宝宝也没什么闲钱,我想从小李那借五万块钱,但小李说,我们两借钱必须有人来担保,这样,我就想到了你。”小王想,原来小张今天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但既然老朋友这么说了,小王说,这样,我和妻子商量一下,明天给你回话。
要说这小王、小张和小李,三个人是打小玩到大的邻居,又都是独生子女,彼此没有兄弟姐妹,三人也和亲兄弟差不了多少。也就是这几年,小李做生意发了点小财,小王白天忙着上班,晚上忙着回家帮忙带孩子,三个人联系才少了起来。
小张走后,小王跟妻子商量说:“小张想从小李那借五万元钱,他们非得让我去担个保,你看我是担还是不担。”妻子一听说,什么是担保,你一个打工族收入也不多,能不担还是别担了。是啊,担保是什么呢,小王也解释不太清担保是什么,恐怕就是让我去做个证人,给他们证明一下,妻子说:“证明可以,但你要多留个心眼,最好还是别担。”但妻子经不住小王软磨硬泡,“依我们三人的关系,看他有难,咱怎么也得帮一下,再说你看这五万元也不是个小数目,是应该有个人证明一下,担个保什么的。”经小王这么一说,妻子也就同意了,第二天一早,小王主动给小张打电话,说:“小张啊,我同意给你们担保。”小张一听激动地说:“王哥啊,还是你够意思,这样吧,今天我们就去小李那里,我马上和小李说一下。”小王说那没问题,就这样,中午小王午休的时候,就来到了小李家。三个老朋友一相聚,马上就聊了起来,但是没聊几句,自然要进入主题,小张说:“王哥也来了,小李,五万借给我吧。”小李说:“行,我去给你拿钱,你给我打个借条。今借五万元,期限一年。”小张二话没说,打了条。小王心里想,这小李真是生意人,借钱还打条。刚想到这,小李说:“王哥,你不给担保么,你在后面签个名,写上如果一年后小张不归还,由你来偿还。”小王说:“我就帮你们见证一下,做个证,还签什么字啊。”这时候,小李把眼睛看向了小张,那意思是,你不说和小王说好了么,小张这时候就主动过来了,说:“王哥,你就帮我这个忙吧,就签个字,今天早上不是答应我了么,怎么突然就变了。”小王经不住这么一说,好,签就签吧,反正你也跑不了,这样,小王就按照小李所说,在借条上写上了这么句话,“如果一年后小张不还,由我小王来还。”
有了小王的帮忙,小张最终顺利借到五万元钱,三个老朋友之间皆大欢喜,小王也觉得,在这之后,借钱还钱就是小王和小李之间的事了,和自己这个担保人没什么关系了。可是小王没想到,这一简单的借钱事件,却让自己陷入了一场意想不到的纠纷。小王究竟遇到了什么麻烦呢?
一年以后,小李突然来找小王,说:“小王啊,小张借我的钱到期了,我找了他几次,他说没有钱,你说怎么办。”小王说:“不能啊,他不是还有餐馆么,我去找他。”小李说:“你找恐怕效果也不大,我已经打听了,小张的餐馆房子是租的,生意一直不好,现在房屋到期了,他那个餐馆估计也兑不出去,他除了借我的钱,还有别的外债,很难偿还啊。”听到这,小王头嗡得一下,心想这下坏了,小张的钱怕是还不上了。不过他说:“小李你放心,明天我就去找小张。”等不到明天,当天晚上,小王就找到小张,一见面没等小王开口,小张先说了:“王哥,我知道你来是什么事,可你看,我这餐馆经营的实在惨淡,你和小李讲讲,再容我几天,我想想办法。”五天后,小张找到小王,说:“王哥,这是二万块钱,我的餐馆兑了一万五,我又借了五千,只有这些了,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还给小李二万了。”小王一看这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就与小张一起,把二万还给了小李,这时候小李就不干了,小李说:“小王,白纸黑字,小张还不上由你来还,你不还,我可就告你了。”
小李最后一句话,让小王感觉到气愤,二十几年的老朋友了,小李你生意做的不错,现在小张做生意赔了,你不但不帮忙,反而还在这个时候落井下石,逼着小张还钱,难道我们之间从小玩到大的感情还不敌这几万元钱么?
小王是个血性的汉子,小李这么一说,小王说:“没问题,当时我是这么签的,现在我也敢这么负责,你放心,一个星期之内我给你还上。”小王还真是说到做到,回到家之后,顶着妻子巨大的压力,找各种关系,凑够了三万还给了小李。
话说到这,回过头来,小王就该向小张讨要他替小张还这三万元债务了。可小张没钱也实在没有办法,那么法律上对小王找小张要钱是怎么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结合本案,小王就是保证人,他履行了小张欠小李的债务后,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他就有权向小张进行追偿,那么小王经过一次次找小张后,小张讲了,王哥我经营这餐馆把我这几年的积蓄都赔进去了,在外面还欠了不少钱,还钱的事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能力,要不这样吧,我妈留给我那个平房虽然年久失修,但也不是不能住人,如果你愿意,我把那个平房冲抵三万元债务给你吧。小王想那个破房子我要它有什么用,但是小张说,如果你不要,可能其他债权人就拿走了,三万元虽不是什么巨额数字,但我这开餐馆赔了,也没本钱干什么了,我又没什么手艺,挣点辛苦钱估计也攒不下,一时半刻也还不了你钱。小王想,是啊,如果再不要,恐怕什么也没有了,收着吧。就这样,小张将他母亲留给他的平房抵债给了小王。
当前我们国家,这种以物抵债的现象也是十分普遍,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物的标的没有争议,都认可这个价就可以抵债,如果对这个物的价格有争议,那么需要由专业的评估机构作出一个鉴定,那么本案中双方也没有再评了,也无法再评,基本差不多,反正我就这一座房子,你不要还没有了,小王想要就要着吧,下一步还不知怎么办呢,于是双方达成了这个协议,小张把钥匙交给了小王。听别人说,房屋买卖还要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可是小王一打听办理过户登记还需要几千块钱,小王一想,这破房子本身就是用来抵债的,我现在替小张还债也是欠了三万元,再把这房子过户到我名下,还需要几千元钱,得不偿失,跟妻子一商量,干脆挂牌出租吧,就这样,小王简单把房子收拾了一下,对外出租,每个月还能赚到几百块钱,心想这也不错一点点钱就回来了。
按理说事情发展到这也算是有了结果,虽说小张抵债的房子并不值三万元钱,小王觉得小张也确实没有别的办法了,从小到大的朋友就不计较了,小王的宽宏,小张也是非常感激的。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几年之后,小王和小张居然为了这几间房子闹上了法庭,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随着前几年房地产经纪的蓬勃发展,小王这平房即将拆迁,主动有人找到小王买这房子,小王和妻子一商量,自己有楼房,拆迁还置的楼房到时候也是卖,价格也差不了太多,卖就卖了吧。于是房子以十五万元的价格卖了出去,小王拿到这十五万元别提有多高兴了,在妻子面前也觉得倍有面子,既帮了朋友忙,又赚了钱。
可这时,小张的心里却有点不大舒服,按理说几年来小王通过房租也收了不少钱,不过他当初帮助过自己,小张也不好说什么,可如今小王把房子卖了十五万元却不给自己任何补偿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于是小张决定找小王讨个说法。
这一天,小张又来到小王家,小张说:“王哥,听说那房子你卖了?”小王说:“卖了,十五万呢。”小张说:“是不是该给我六万。”给你六万?小王有点懵了,为什么啊?小张说:“那是我的房子啊,你卖房子没经过我同意。”“你当初不是把房子抵给我了吗,那就是我的房子啊,为什么要经过你的同意?当时你困难的时候,我顶着那么大的压力帮你,替你做保人,又替你还债务,你当时主动把那破房子给我,今天房子值钱了,你又来要钱,你还有点良心没?”小张一听,说:“我本来是找你小王好说好商量的,我还只要扣除三万后的一半,你还不给我这个面子,我是没要到钱还挨了一顿臭骂,算了,什么也别说了,咱们法庭见吧。”小王说爱哪见哪见,我才不怕你。
这小张还真是说到做到,回到家之后第二天一纸诉状就把小王告到了法庭,小王是又气又恨,但是觉得自己理直气壮,在法庭上,二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小王将这房子的来龙去脉和自己是如何顶着家里的压力替小张担保又还债的,小张又是如何自愿将房子作价三万抵债的,当时那房子不值三万,今天土地增值了,房子值钱了,你又来要,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可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动产的取得,可以不必办理过户登记,对于不动产的取得,必须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这样所有权才能是你的,只有拥有所有权,你才能对房屋进行出售。那么法律这样的规定自然是对小王处于十分不利的局面,小张在法庭上也不多说,我也不和你小王争,就等着法院判。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那么结合本案,小王属于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因为我们刚才提到,房屋的买卖必须过户登记,小王当时为了省几千块钱,没有去办理房产过户,那么这个房子自然在法律状态下,还属于小张,小王以十五万元把房子卖掉,是属于无权处分的,事后呢,小张又不予以承认,不担不予以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反而索要房屋。法院后经审理判决如下:房屋出租的租金及利息,除了用于折抵小张欠小王的三万元及利息外,其余全部归小张,房屋返还给小张。小王是既没赚到钱,又失去了朋友,还落得妻子满肚子埋怨。可是,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自己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最后,结合本案向大家提两点建议:
一 、不要轻易为他人担保,担保时一定要看对方是否具备偿还能力,考虑好为他人担保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法律后果。
二、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二手房一定要及时办理登记过户,否则自己的正当权益将得不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