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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10-17 14:09:07


 关于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法院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法院拟安排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1.37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法院来我院进行调研、专项检查、开庭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法院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油费、过桥费、车辆维修费及车辆保险费等。由于我单位车辆有38%使用年限超过10年,30%行使里程超过30万公里,车辆老化比较严重,增大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二、总体情况

法院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3.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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