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密山市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金某做出拘留15天、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金学成系密山市白鱼湾镇莲花村农民,2012年7月其女金某与女婿刘某离婚,因彩礼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发生争执,在厮打中金学成用铁锹将刘某砍伤。2013年6月刘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金某赔偿刘某医药费等经济损失10680元。刘某申请执行后,法院在调查中查明金某有砖房120平方米,家里农用机械齐全,耕种责任田30余亩,家庭富裕有执行能力。执行法官多次对其说服教育劝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但金某因刘某与其女离婚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法院根据金某的行为,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并处个人罚款。被拘留后的金某追悔莫及、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