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措施,顺应和满足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实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裁判文书和审务等各个环节的“应公开尽公开”,保障和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以“阳光司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该院依托三大平台建设,对审判执行、立案、庭审推行阳光司法新机制,立案推行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对立案条件、程序和收费等在电子屏幕上公开,对立案、开庭时间、合议庭组成人员可随时在触摸屏上点击查询,庭审实行电子屏幕播放、录制和回访,庭审案件事实证据、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对裁判文书进行上网达到应公开尽公开,创造条件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以“陪审员参审”保障群众参与权。该院积极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实行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陪审员参审制度,对案件庭审、合议与法官权利义务平等,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享有独立表决权,对案件听证、答疑和执行也邀请陪审员参与,对民商事案件邀请陪审员参与调解,提高陪审员参审率。还采取定点公开审理、组织群众参加旁听等形式,扩大公开审判效果。
以“民意沟通”保障群众的监督权。该院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深入群众聆听民声,了解民意,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等渠道,实行开门纳谏,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作风,让群众及时表达需求,同时强化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对重点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听证,参加庭审,参与执行,采取“走出去问计,请进来对案件会诊”,形成制度化和常效化,同时强化法院互联网建设,开通院长信箱、官方微博和举报网站等方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实现民意沟通与司法公开的融合互动,有效回应群众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