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依法服务《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的实施,帮助我区煤炭企业化解目前遇到的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确保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煤矿企业和四大煤城(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战略决策的落实,服务和保障我区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恒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就目前我区煤炭企业和煤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情况及司法应对问题开展了此次走访调研。
以服务企业的方式,走访了解辖区煤炭企业,恒山区共有三家大、中型煤炭企业,分别是东山煤矿、张辰煤矿和双河煤矿,这三家企业性质的国有企业。其中东山煤矿目前就经营状况来看,是处在盈利状态。张辰煤矿生产形式趋于稳定,主要是煤炭价格过低,导致生产资金周转困难,体现在材料供应等方面影响生产,制约了经济发展。由于经济形式影响,生产过程中存在资金周转困难,在材料等方面出现外欠材料款情况,还有就是员工受工伤鉴定完伤残等级后,要求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赔偿累计达300万元。
法院在了解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和态度,对煤矿企业和当事人申请的执行案件多做和解工作。在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案件方面,对企业在财产、账户、罚款等措施给予维护,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当前的经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