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密山:奏响司法文明的时代强音

  发布时间:2012-12-11 21:19:09


    密山市人民法院树立公正、文明、廉洁、高效司法理念,强化管理制度,加强文化建设,突出司法为民,用实际行动奏响了一曲司法文明的时代强音。近年来,我院先后立集体二等功,获得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政法战线打黑除恶先进基层单位,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处理涉诉信访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全市法院系统综合考评中始终名列前茅。

    以制度建设推进司法文明

    “以度审长短,以律分清浊,以法定治乱”,司法文明离不开严格的管理,严格的管理离不开制度建设。

    几年来,密山法院确定了“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层次,一年一个台阶,促使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跨越”的法院发展规划,明确了“政治建院、文明创院、质量强院、绩效评院”的工作思路,从规范化管理入手不断探求科学管理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从人管人”到“以制度管人”的管理模式转变,坚持以制度建设推进司法文明。

    我院将法院管理分为审判、队伍和行政管理三大“模块”,建立了审判工作宏观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执行工作管理、法官队伍管理、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管理6个机制共107项制度,做到一个症结一张处方,一种偏差一式矫正,建立健全涵盖司法文明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构建出结构科学、适用管用的“制度大厦”。

    我院进一步完善了《法官和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坚持层级负责的岗位目标管理,确保管理层层有人抓、条条有人管、事事有人问,形成了法院、部门及个人的“三级”目标管理体系。建立了审判实绩档案、培训学习档案、法官廉政档案、法官信访档案及法官健康档案等5种干警个人档案,实现了行为有依据、职责有分工、考核有标准、奖惩凭实绩的管理模式。

    制度乃表,重在落实。为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我院实行了办公区与审判区分开的管理模式,在各审判庭和主要通道安置监控设施,方便对办公、审判等重点区域实施视频监控。经过多年的严抓真管,按制度办事已成为干警们的自觉行动。去年,省高院院长张述元在密山法院调研时,对密山法院以制度建设推进司法文明做出的努力用了“五个新”给予高度肯定:“密山法院通过开展制度建设,班子队伍有了新面貌,基层基础建设有了新突破,审判执行工作有了新跨越,便民利民有了新举措,法院管理有了新成效”。

    以文化建设丰富司法文明

    步入密山市人民法院,倍感这里的法院文化气息。使用面积近7000平方米的综合审判大楼、2000余平方米的法官生活区、4个标准化法庭,彰显着法院的庄重与威严。拥有2台专业服务器、108台电脑的审判管理流程化、档案管理电子化、庭审办公监控视屏化、日常办公智能化,使80%的工作实现了数字化操作。

    “夫乘众人之志,则无不任也;用众人之力,则无不胜也”。密山法院始终坚持用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凝聚人心,传播司法文明。为陶冶法官情操,不断丰富法院文化活动载体,开展具有深厚法官职业特点的文化活动。

    我院把文化建院融入到党建工作中,自2010年以来,改进“三会一课”制度,举办了十七大、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司法礼仪讲座等名家授课4次,实现了以“课”育人;把文化建院扩展到网络上,在局域网上开辟“法官论坛”、“文化巡礼”等栏目,实现了以“网”育人;开展“法院要发展,我该怎么办”、“怎样当好中层干部”等主题演讲会6次,实现了以“讲”育人;组织业务练兵、知识竞赛等各种比武和竞赛活动7次,实现了以“赛”育人;成立了法官篮球队、乒乓球队,启动了女法官健康文艺沙龙,组建了法官书画、钓鱼、棋牌、台球等4个兴趣小组,组织“法律之声”、“唱响红歌主旋律”等文艺汇演4次,开展环保志愿行动等公益活动3次,举办登山活动、水球、拔河、多人多足、手拉手、同舟共济等体育比赛和趣味活动8次,实现了以“乐”育人。

    为了营造文化建设环境氛围,我院建立了“法之苑”文化广场,使之成为宣传法院的窗口。在办公室、法庭、楼道,分别悬挂中外法学思想家画像、司法名言警句、国内外法院建筑图片等,时时处处对法官给予追求公平正义、崇尚法律文明的熏陶。建立了法院院史陈列室、法院荣誉档案室等,以史励志,以荣为尊。高标准建起法官活动中心,设立了多功能厅、浴室、健身房、活动室等场所,全面满足了法官文化生活需求。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不知不觉中,“崇法、为民、清廉、高效、和谐”的法院文化已然形成,为密山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软环境,提供了精神保障。

    以便民利民引领司法文明

    密山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增强“执法办案是硬道理,公正高效是硬要求,案结事了是硬责任”的观念,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在具体司法行为中践行司法为民工作要求,大力打造“四个品牌”,彰显司法文明:

    打造便民品牌。我院以“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为目标,着重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努力实现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环境现代化。我院推行午间休息时间立案接待制度,切实方便群众立案办事;落实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向案件当事人发放联系卡,确保群众享受方便快捷服务;扩大速裁案件范围,20%的民事案件由速裁调处,形成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格局,使人民群众享受到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打造调解品牌。2010年,我院有1人获得全国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人获得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称号。我院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巧用“情、理、法”三字经,构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陪审员等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去年以来,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82.1%、调解案件履行率达到76%;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率达92.8%,民事赔偿到位率100%;注重行政协调,行政诉讼案件100%协调解决;强化执行和解,和解率达到46%。

    打造法庭品牌。我院以建设标准化、服务型法庭为目标,加强法庭的基础建设,推行“陪审员驻法庭”调解工作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调解率达到86%,服判息诉率达到96%;深化法庭巡回审判机制,坚持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和送法下乡,法庭80%以上的案件通过巡回审判进行处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打造共建品牌。我院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共建活动,为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开办法制讲座;以校园安全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对学校师生进行法制辅导;为全市企业开展企业经营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预防经营风险;对部分乡镇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治保员进行培训,提高调解能力。

责任编辑:马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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