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刚上班,城子河区市民陈某手持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来到民一庭,流着感动的泪水,将锦旗赠给杜平法官。陈某与某供销社因其租赁供销社的房子发生火灾,其与供销社均遭受了财产损失。纷纷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分别上诉至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杜平法官认真阅卷,充分了解案情。为了化解当事人矛盾,做到案结事了,杜平法官多次约当事人见面,辨法析理,耐心做调解工作。精诚所致,双方当事人最终相互谅解,握手言和,并同意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他们之间的另一起上诉案件,也以撤诉的方式结案。两起纠纷以当事人能够接受的和谐方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12月10日,恒山区某村村民李某冒着漫天飞雪,将一面绣着“拨乱反正充满正义阳光,真心司法为民法律至上”的锦旗送到了审监二庭,感谢审监二庭全体法官的司法为民情怀。2001年3月,李某的妻子马某因临产入住医院,当日分娩一女婴死亡,马某也于当日死亡。李某申请的事故鉴定结论为“构不成医疗事故及差错”。李某不服,遂申请由某公证处对马某尸检过程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某医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公证。此案历经一审、二审、重审、二审、中院复查、省院复查、最高院复查、省院指令再审等八次诉讼,历时9个年头。2012年10月鸡西法院审监二庭再审认定公证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医院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撤销了一、二审裁定和判决,驳回了医院的起诉。还公正于李某。
12月14日,黑龙江省某煤焦公司将一面“和风细雨化解矛盾、调处得当保驾护航”的大红锦旗和一幅鲜艳的大红感谢信送到了民一庭法官杜平手中,感谢贵院培养了这么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信中称:我公司因遭遇金融危机,导致工厂停产,因此产生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矛盾,上诉期间杜平法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查和沟通,经过多次调处使我们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分别达成了和解协议,既解决了双方多年的纠纷,又将矛盾妥善化解,不但保护了职工的切身利益,也为企业解决了具体困难,为你院培养了这样“秉公办案、严格执法、认真细致、民主高效”的好法官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