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9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一封50户农民联合署名的感谢信。经了解,这50户农民都是密山市黑台镇共裕村的农民,他们要感谢的人是密山法院的马宝君院长及全体干警。
事情经过是这样:2012年,经八五五农行信贷部主任刘延国介绍,由密山市黑台镇共裕村村委会向50名农户集资240万元购买密山青年水库附近的耕地100垧,由时任密山市农业银行副行长董波等四人承担保证责任,同时用八五五农场热力公司300万元欠据作为质押。协议签订后,当兑现购置土地时,因购置的土地没有使用权证未能履行,但50户农民的240万元集资款却一直没有归还,案件经法院审理后50户农民申请执行,但因多种原因一拖就是两年之久。
密山法院新任院长马宝君了解案情后,立即组织人员成立专案执行小组,仅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已扣押担保人收割机一台;查封了担保人购买的500平方米车库;扣押八五五农场热力公司应缴热力费170万元,剩余资金正在执行过程中。
马宝君院长对这样的陈年积案特别重视,除了成立专案小组,还组织了专项清理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话经常挂在马院长的嘴边,他和密山市法院全体干警也用实际行动兑现着他们对一方百姓的承诺。这种承诺和执法理念也正是“依法治国”道路上不可或缺的宝贵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