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梨树法院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 保障当事人诉权

  发布时间:2015-01-12 09:15:59


    梨树区法院积极探索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制,破解“立案难”问题,对依法应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明确立案登记的范围。针对立案程序由职权模式向诉权保障模式的转变,立案审查制度为立案登记后,对依法应受理的案件,通过立案登记成为法院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诉求,做到案不立,诉不理。

    明确立案登记要件的审查。立案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诉求进行登记,对要件的审查,主要审查当事人诉讼能力和法院管辖,案件标的等状况,对诉状与登记要件不符,告知当事人在期限内补正,完成补正后,进行立案登记。

    明确立案与审判的衔接。立案登记与各审判庭建立案件信息沟通,提示和案件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对当事人开展诉前引导,风险提示,立案登记程序中实现诉权与职权,诉案与可审案之间的平衡,破解“立案难”,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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