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01-16 13:55:47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7)吸食、注射毒品;

    (8)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上述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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