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随笔:写在12月--鸡冠区法院 李晓琳

发布时间:2015-01-21 10:41:01


    我在第三期法院文化刊物的内容中设置了“告别2014:写在12月”这个栏目,是希望大家能够看到自己的成长与收获,也为2014年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并鼓励自己继续前行。

    昨晚加班到很晚,从平安夜直接过度到了圣诞节,回到家中,也由于感冒的原因,没有了睡意。朋友圈中,大家都在感怀2014年剩下的这寥寥几天,喜爱的编辑小木头也以《匆匆一年》为题总结了她的一年,于是也让我思考:这一年我的收获、成长和进步有哪些?

    思考之中,我想起了外出考察之行、想起了今年大大小小完成的工作材料、想起了自己编辑的文化刊物、想起了第一次敲响法槌、想起了图书馆学习的日子,正好与小木头“漫长”的感觉相反,我觉得这一年只能用“匆匆”来形容,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就已经来到了岁尾。

    相比而言,12月给我留下了更多的感悟和触动。今年的12月留给人们更多的印象是反常的天气,于我而言,不仅有寒冷的气息,也有温暖的回报,更有无言的感伤。

    一直都是忙碌的工作状态,却都没有这一周来得凶猛,感冒发烧、连续12小时庭审、连续8小时庭审、熬夜讨论案件,以前也有熬夜写材料的时候,却都没有这样的感受,也因为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所以虽然生涩却有无限的吸引力,也让我更加佩服这些前辈清晰的思路、敏锐的思维、准确的判断,需要学习的实在太多,我只有慢慢的消化,一点一点的成长。

    这个月最让我温暖的是昨天确定参加的一个考试进入了第二轮复试,自己的努力有了结果,也用事实证明:付出会有回报。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沈从文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可见,“遇到”是多么的不容易,所以不管爱与被爱、不管结果如何,都是收获。所以就将那些感伤放在心里,让时间慢慢的沉淀。

    最后,送给自己也送给所有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2014年再见!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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