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01-22 14:03:05


    ①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因缺乏处分权、代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齐备。

    ②、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③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