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学习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5-02-03 09:25:44


    近日,鸡冠区法院审判监督庭的在分管副院长的带领下,参加了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培训。此次培训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为契机,由黑龙江省高院审判监督一庭组长郭延泽从监外执行的管辖、审批、医疗鉴定、刑期计算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培训,并对我省关于监外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对进一步规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此次培训学习,进一步厘清了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计算、审批权限等实际执法中的困惑,完善了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规范进行。

    会后,审监庭全体审判员又逐条自学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全庭人员表示一定加强责任心。对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程序和实体审查都要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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