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诗歌:作别法官的日子——密山法院 梁天元

发布时间:2015-02-04 09:29:29





    还没来得及看一看,

    兴凯湖上的朝阳,

    还没来得及闻一闻

    十里杏花的清香,

    我已在道别的路上。

    法袍,我带走了,

    可带不走法槌的声响,

    法徽,我带走了,

    可带不走法官的戎装。

    让我合个影吧

    在一楼的第三公判庭,

    在四楼的办公室,

    在每一个围坐的桌旁。

    我还能带走的,

    有伙伴的祝福,

    有三年的回忆时光。

    可我没能留下什么,

    除了,写着我名字的裁判纸张,

    和你们教会我的

    一步一步的成长。

    再见了,

    北国的鱼米之乡,

    再见了,

    天平下的徜徉,

    再见了,

    坚守着的脸庞。

    原谅我没能一起,

    迎接春天的希望,

    没能一起,

    老去在法治的路上。

责任编辑:尹丽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