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为积极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三项机制:
一是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鸡冠区法院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加强与仲裁部门、行政调解部门、律师协会、各行业调解组织主体的联系,建立业务指导、协调、对接、监督等机制,有效地建立了一套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
二是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机制。为了有效地解决经济纠纷、减少和化解商业矛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鸡冠区法院积极与金融信贷部门、房产登记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协同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在主要街道大屏幕、微信、微博上公开失信人被执行人消息,督促其主动义务,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建立社会保障机制。2014年鸡冠区法院对确有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取诉讼费用13.30万元,确保更多困难户及低收入群体打得起官司。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推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等社会救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