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寻求一种快捷便捷的审判方式,多渠道化解民事纠纷,形成一套立案调解的工作机制,节约了立案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调解结案的无一件进入执行程序,促进了社会和谐。
健全立案调解机制。针对案件量增多,诉讼费用减少的情况,院党组确定立案调解工作,对立案调解范围界定为案情简单、证据单一、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一般侵权、简单合同及邻里纠纷的民商事案件,使立案调解在固定的范围内适用。
运作程序规范。立案庭在案件立案后,严格遵守立案调解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在《立案调解确认书》签字后,立案庭审判员立即进行调解,立案调解在7日内调解,调解不成,及时将案件移送审判庭审理。
讲究调解方式快捷。立案调解根据个案的不同矛盾问题,抓住焦点,依法调解,融法、理、情于一体,调解中也给当事人创造更多对话、交流的机会和条件,使当事人在相对缓和的气氛中平等协商,经过立案调解,有47件案件诉前调解结案,占调解案件85%,促进了民事案件调解率的提升,一年来民事审判调撤率达到92.10%,各类案件均衡结案达到9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