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什么是缓刑?

发布时间:2015-02-27 16:03:18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具体就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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