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决定》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15-03-04 09:58:33


    为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在市县得到全面正确实施,针对当前市县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要求,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裁量标准,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同时,针对执法实践中存在的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现象,《决定》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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