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政府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权行使的监督。《纲要》强调,要按照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要求,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在完善现行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的基础上,创新政府层级监督的新机制,加强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这些规定,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有助于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权责脱节等问题,有利于督促政府全面履行责任,提高行政效率,确保行政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利益,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