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的特点?
发布时间:2015-03-16 09:06:19
(1)审理的案件性质比较特殊;(2)当事人特殊;(3)审判组织的特殊性;(4)一审终审;(5)审理期限较短;(6)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7)免交诉讼费;(8)特别程序不具有普遍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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