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已经有法可依。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过程中,我国的新闻传播法制建设也取得了较大进步。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颁布专门的新闻法和出版法,但有关新闻传播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宪法和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已初具规模,正在构建以宪法为统帅,以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主干,以部门规章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法律体系,构成了我国现行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框架,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新闻机构权益、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等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