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简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发布时间:2015-03-17 09:40:48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必须按规定抵扣。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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