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属于道德义务法律化,具有可诉性和民事诉讼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15-03-17 09:42:17
相互忠实是夫妻关系存续的基础,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使这一道德义务上升到了法律义务的层面。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夫妻忠诚协议赋予了夫妻忠实义务以具体的内容,使抽象的忠实责任具有可诉性。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和谐、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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