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主体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03-17 09:49:51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国务院;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4)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6)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7)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8)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9)中央军事委员会;

    (10)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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