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法院丰富送达手段,向当事人发送手机短信作为送达法律手续的辅助手段。
利用短信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对于新收的案件,有的当事人出于种种考虑,常常是避而不见,躲着办案人,电话不接,或是不在法律文书上签字。对此,该院在发送法律文书之后,向当事人发送短信,用短信的形式,向其释明法律。
短信见公正。对于躲着办案人员不见得当事人,利用发送短信的方式,向其释明积极行使其诉讼权利的好处,消极对待诉讼的坏处,用通俗的语言宣传法律,使得当事人明白法律史公正的,法院就是说理的,只有积极行使诉讼权利,才有可能打赢官司。
短信见诚心。利用短信的形式提醒当事人距离举证期限还有几天,距离开庭还有几天,这样在与当事人沟通的同时,又帮助指导当事人积极行使了他们的诉讼权利。特别是对于外地的当事人,在邮寄送达的同时,使用短信既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又促进了法律程序的公正、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