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哪些情形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发布时间:2015-04-14 09:41:15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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