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什么是两审终审制?

发布时间:2015-04-16 08:25:10


    行政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当事人对一审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启动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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