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恒山法院全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行动,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抗拒执行、妨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现象得到有效解决。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与检察、公安机关之间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长效合作机制,为打造和谐平安恒山做出贡献。
一、突出重点,集中打击。 以失信被执行人为重点,迅速组织甄别。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情节严重,依法应追究拒执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刑事责任的人员,依法收集证据,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与检察院、公安机关积极沟通,密切配合,法院移交、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各环节密切配合。确保侦查、抓捕、审查起诉等工作顺利进行。对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审判。
三、全面开展,整体推进 。对“规避执行、干预执行、消极执行”认为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司法拘留进行惩戒的,应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行为人逃匿,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的,将拘留决定书连同相关材料及时移交至公安机关。